租车须知

注意事项
1、
租车时限:

单次最短租期为1天(24小时)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续租须知:

1)原定租期内,如果客户需要续租车辆,请提前24小时致电乐达租车客服:17786031133申请续租,续租成功与否视车辆调配情况决定。

2)若超过原定租期时限3天以上(不包括3天)或连续第二次续租,客户需要在原定用车时间结束前提前6小时亲自光临乐达租车公司结算原定租期内用车费用,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否则乐达租车有权根据车辆预订状况或其他原因拒绝客户的续租要求。

3、无法续租时:

1)强行租用时间超时4小时以内按照双倍的超时费收取。

2)强行租用时间超过4小时按照当天日租金的200%日租金收取。

3)续租车辆需还到乐达租车公司。

4、提前还车:

1)特殊情况下:客户需要提前还车时,需提前4小时致电乐达租车客服:17786031133,在此前提下,免收违约金,租金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2)如果客户未告知乐达租车的前提下,提前6小时返还所租车辆,则需要支付半天租金作为违约金,租金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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